近年來,霸凌事件隨著網路發達而大量曝光,且仿效的學生有增多的趨勢,加上手段越來越兇殘...
八德國中事件只是冰山一角,促使敎育部不得不重視 反霸凌
被霸凌了怎麼辦?
我被霸凌了該怎麼辦?
支援管道 |
處置 | |||
向導師、家長反映 (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) |
偏差行為輔導 (導師、家長) ↓ 校園霸凌評估會議確認 ↓ 啟動霸凌輔導機制 | |||
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 | ||||
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投訴 | ||||
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投訴(0800200885) | ||||
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|
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:每學期辦理不記名生活問卷。 學校:每年4月及10月各辦理以次記名或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。 | |||
其它(警察、好同學、好朋友) |
向學校反映 |
教育部反霸凌24小時專線投訴 0800-200-885
校園霸凌相關人員法律責任
兒少福利法第30條: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之行為
壹、學生法律責任:
一、 刑罰:
(一) 傷害: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(致死或致重傷則刑責更重)
(二) 強制: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
(三) 恐嚇: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(索取財物則刑責更重)
(四) 侮辱: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(強暴手段則刑責更重)
(五) 誹謗: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(散布文字圖畫則刑責更重)
(六) 惟依少事法:7~12歲之人可能以「保護管束處分」代替
12~18歲之人視案件性質依規定課予刑責或相關處分
二、 行政罰:新台幣6~30萬元罰鍰,並公告其姓名
三、 民事賠償:
(一) 一般侵權之損害賠償
(二) 侵害人格權之損害賠償
貳、法定代理人:負民事侵權行為之連帶賠償責任
參、教育人員:
一、通報義務:知悉者應於24小時內通報
二、未通報罰則:新台幣6千~3萬元罰鍰
成績考核辦法:違反法令情節重大,得記大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