蕭規不曹隨-鬥爭大會

2009052500:38


       猶記得那一個宛如鬥爭大會的合作社社員大會(82學年),在近兩個鐘頭的質詢爭辯中,大多數的社員同仁皆以旁觀者的心態「陪審」,只因對合作社法的不了解,而不便發表意見。唯見重利刻薄的兩三異議社員,毫不留情的刁難,雖在主席(苦主我)—理事主席的穿插著道歉的答詢中,仍憤憤不平,不肯善罷干休。打字到這兒,舊景重現,歷歷在目,事隔15年多,仍無法釋懷,休息一下,喝口茶去!所幸在大老級的社員勸說下,會議不至演變成不歡而散。大家雖對理事群的經營不滿意,但基於法令也不得不接受。整個過程中,值得安慰的是一校之長未曾干涉,充分讓社員發表意見,也終能取得不知有多少人無法諒解的決預算通過。

    感到不解的是,一個人如果依法行事,有權甚至苛責的干涉而持異議?當別人不了解我、誤解我、不諒解我的時候,心裡不免會有委屈而憂鬱,「但有時憂鬱也是好的,人在孤獨、寂寞的時候,總是比較接近最真的自己。」(聯副83.07.271099情書第015)1099情書共18封,待日後適當時機發表........不要期待喔!

(會後有一同仁給予[偶啦]安慰鼓勵,晚間也有一通肯定安慰的電話,令人[偶啦]溫馨感動,畢竟我並不完全孤單。)

 

↑以上是83年寫給當時追求對象的情書中一段草稿,是工作的心情陳述,以搏取認同吧….

學校[或校園]的毒瘤』這個標題曾在80年前後幾年的報紙上出現過,即在強調當時的校園員生合作社,潛藏著逾越法令的危機,很可能讓貪小便宜的老師觸法,或讓把持不住的人起了貪念而舞弊。剛調入大竹的一年後,數最菜的我依循傳統的慣例,被選上擔任合作社的工作,三男兩女的工作夥伴中,傻傻的我攬下了理事主席的「肥缺」。陌生的工作雖很忙,但按部就班的認真經營,日子卻踏實的一天過一天,直到業務上軌道後,深覺這合作社是教學額外的工作,萬一觸法而吃上官司,多划不來!蕭規曹隨倒省事,但知法(做帳)犯法而懲處,到時候同仁冷眼旁觀誰理你,只能自嘆倒楣了。於是一改傳統陋習的做法,回歸依法辦理這個勇敢的決定,在徵得理事夥伴的同意下,展開大多數認為別人(歷屆先聖先賢-理事們),我為什麼不能(做內外帳)的重大改變。

    當然,各方責難苦勸,紛至沓來,可說是對我文攻武嚇+心戰喊話,講白一點,就是前人種樹,前人和後人一起乘涼,你這菜鳥乘了涼,現在輪流選到你種樹,卻不種了!更甚者以小人之腹,認為我依法「種樹」,結果只能讓少數特定人「乘涼」,聽了這前輩的話,我無言以對。擇善固執,決定的事當然不會改變,要不,各位社員罷免我吧,我也樂得輕鬆不幹了!只是,誰敢大言不讒的阻擋這依法辦理的決定呢?合作社就經過這關起門來的鬥爭大會(社員大會),終於走上正途……………….

    令人嘔氣的是,…….…..氣到不行….,隔年或2年後,改選後的理事群們,不知是前人指點,抑或高人指示,又走回頭了。我氣的不是他們走回頭路,個人造業個人擔(用台語念),再過個3-4-5-6年吧(不想詳究),另一屆理事們,也決議再走回正途(他們也許不知道當年我的痛苦經歷),卻沒有遭到我當年的鬥爭大會為難他們,一團和氣的通過了。當年那些反對我新做法的人,大多數都還在,只是主管換了2,前後不到10,不同時空,不同批人,待遇卻不同,氣就氣在這裡。

    夜深了,明天還要上班,此時倒不覺得累,從晚上九點多,一口氣把它完成,免得明天又要繼續吐這多年的苦水…………..晚安!